学术负载

研究生学位和证书学生的入学情况由以下决定:

  • 完整的时间: 6个或以上学分 
  • 四分之三的时间: 4 - 5学分 
  • 一半时间: 3学分
  • 季度时间: 1 - 2学分

未经项目协调员许可,被录取的学生在一个季度内学习6000级和7000级的课程不得超过15个学分. 未被录取的学生每季度的学分不得超过6个.

夏季课程期间, 硕士生、博士生每4周学习学分不得超过6学分. 

全日制学生每季度修读不超过8个学分. 获得经济援助的学生必须持有至少3个常规校内学分才能获得经济援助.

作为一名研究生, 你可能, 经事先许可, 在其他地方同时修读课程, 前提是你的总负荷不超过注册期间允许的正常研究生负荷的学分数.